关于评选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指导教师为学校研究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做出的贡献,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224号),特评选我校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和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参与指导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及团队。
二、 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指导研究生参加各类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并获得省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及国家级奖项,其他等级奖项可作为参考材料。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所取得的成果只能列入个人或团队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
3、指导所取得的成果涉及本科生及研究生的,选择上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一个部门,成果只计一次。
4、需提供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 评选办法
1、指导教师或团队填报《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教师团队申请表》(见附件),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工作成果的佐证材料(本次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提交至学院。
2、学院组织评选并排序,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201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的教师和团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4、学校对评选出的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指导教师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