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研究生助学贷款管理工作,2021-2022学年的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本学年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只能选择一种贷款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在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县资助中心与签订合同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给予学生,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回执,或含校验码的短信到高校报到,由学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录入校验码及学生回执,待生源地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审核过后予以放款,往年放款时间为11月中下旬,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1.1 线上登记
办理同学请于9月22日前扫码登记,所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同学均需进行线上登记贷款信息,登记时请认真阅读填写须知。
1.2 材料提交
在完成扫码信息登记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同学无需提交纸质受理证明给学校;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如需盖章,请前往老图书馆410室办理。
对于2021级新生,建议在报到前办理好并扫码完成登记,也可在开学报到当天绿色通道处或学院进行扫码登记。
9月28日前学校将完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因贷款学生数量众多,录入回执需要时间周期,如未按规定时间登记,系统视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往年此种情况多有发生,故请同学们按时登记助学贷款信息。
1.3 其他生源地贷款办理方法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不同省份(河北、黑龙江、福建等)、银行需要,学校提供鉴证,并对贷款发放银行的回执单进行签字盖章。
1.4 注意事项
如学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请不要在银行卡中存超过5000元,以免财务默认缴纳学费而扣款。
特别注意:在线上登记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时,需要输入金额及校验码(6位),如不清楚个人信息可以进入国家开发银行个人客户端查询。请认真填写,如金额与贷款申请时填报有出入,可能会造成无法放贷。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
2.1 线上登记
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同学务必进行线上登记(后续贷款服务学校另行通知)。
2.2办理首贷
1、申请要求
未办理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且从未在研究生阶段办理过助学贷款。
注意:申请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需在完成困难生认定后进行申请,可同步准备申请材料。
困难生认定链接:https:/2020/0917/c11321a252932/page.psp
2、纸质申请资料准备:
所有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材料需复印在A4纸上或提供A4纸大小原件,并按如下顺序摆放:
a.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两份,一份用于困难生认定)。
b.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身份证有效期须半年以上,如已过期须尽快补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
c. 申请人学生证人像及专业信息复印件。(一份)
d. 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以下材料仅限于未满18周岁学生提供-------------
e. 户口簿复印件(2003年12月31日后出生未成年人提供)。
户口薄地址联:无地址联的,需另附所属地公安机构开具的户籍证明(此项公安机构证明必须原件)
户主联
父母户口联(父母存在离异、已故情况只需提供一方户口联)
学生户口联(已迁入学校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f. 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
2.3 学生申请
首贷研究生在完成线上登记校园地助学贷款,且完成困难生认定后,学校将统一通知申请办理首贷的研究生进行网上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2.4学院报送汇总材料
学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并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能联系到本人,纸质版协同其他材料交学院,学院统一交至老图书馆410室。
学院汇总包括:
1、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样例见附件),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个人资料,含困难生认定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截至日期2021年10月15日,电子版学院打包发送[email protected]。
2.5注意事项
1、相关附件请学生自己打印并填写,银行要求原件。
2、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初审通过后将由银行进行复审,银行复审通过后将统一组织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交接报送请做好签收,确保“零遗漏”“零差错”。
4、所有签名须用黑色字迹笔,由相关人员亲自签署。
5、按照往年经验,银行放款时间可能在12月-次年3月间,期间请同学不要在银行卡中存超过5千元,以免学校扣学费。贷款到学校后先抵扣学费,超出部分进学生银行卡,以财务扣款记录为准。
2.6 老生续贷
办理过中国银行贷款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由银行按期发放贷款,学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如有学籍变动及不准备续贷的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办理停止续放手续。
办理时间:9月22日——9月25日 工作时间均可
办理地点:老图书馆410室 周老师
所需材料:身份证,学生证
2.7 贷款相关内容简介
1、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具体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确定。
2、贷款期限
学生在读期间由财政贴补利息,贷款期限为学生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4、贷款发放
贷款按照学年度分次发放,采取一次申请,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5、贷款本金偿还
毕业后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宽限期最长3年。在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结束后,还款金额由原来的只偿还利息变为本金+利息两部分。
6、贷款还款方式
按月偿还本息,每月1日为还本付息日,开始还本付息后,具体还款方法还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7、贷款诚信教育
学生助学贷款已跟个人征信系统联网,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也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联系人: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 周锟广 5551150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
2021年研究生助学贷款线上登记二维码.png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助学贷款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