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1279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入开展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长三角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现启动2022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未获批过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且已建成一定规模的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均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要求

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优势与特色,调动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新建一批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要求参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209号)(附件1)第五条,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本次申报优先考虑:

1设立在长三角地区(上海市除外)的单位共建实践基地;

2与我校已有良好前期合作的单位共建实践基地;

3优先考虑已接收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的单位共建实践基地。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结合学院及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三、经费支持

每个立项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每个学院限申报2项。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就项目建设内容、运行方式、预期成果和验收目标等进行论证,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排序,并将初审程序和评审意见等备案。学院审核通过的附件2(一式3份)、附件3(一式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人:赵洁,联系电话:5527345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2815日。

3.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五、建设要求

学院与基地合作单位共同承担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师资建设方面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研究生院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评估通过的实践基地继续支持建设;评估不合格的实践基地,需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实践基地资格。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申请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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