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4.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5.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6.各学院需制定本学院的具体评选办法,应避免单纯以“学生评教排序”作为评选依据,须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7.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2学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本次学院申报名额总数为40名。按照课程数统筹分配,酌情向理、工、农、医倾斜。
三、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交至学院,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学院进行评选、公示
学院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学院评选办法须在学院网站公开;学院推荐获奖名单须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将《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
学院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时间进行推荐上报,超额视为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8日15点前将上述材料(附件1和2)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55273454。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