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162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4.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5.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6.各学院需制定本学院的具体评选办法,应避免单纯以“学生评教排序”作为评选依据,须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7.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2学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本次学院申报名额总数为40名。按照课程数统筹分配,酌情向理、工、农、医倾斜。

三、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交至学院,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学院进行评选、公示

学院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学院评选办法须在学院网站公开;学院推荐获奖名单须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将《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

学院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时间进行推荐上报,超额视为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202410815点前将上述材料(附件12)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55273454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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