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建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1099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我校全体研究生党员在新的赶考路上主动担当、争优创先、引领示范,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饱满的姿态、更加坚实的脚步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决定开展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建评优工作。现就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籍内在读研究生党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5

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11

研究生党员标兵            133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 样板党支部

以创建卓越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模范作用突出;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群众反映好,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明显。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

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能够发挥标兵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带领支部党员开展有特色、有影响力、有成效的支部活动;按要求完成党委组织部及学校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党建工作;积极带领支部成员参加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校级活动,对研究生党建工作发展提出有益建议或做出积极贡献;在年度党员评议中总评为“优秀”。

(三)党员标兵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党建相关活动,在思想品德、科研学术、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中示范引领作用突出,为人正派,主动关心、帮助困难同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主动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奉献,实践成果丰硕、突出;积极配合完成校党委组织部、学校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党建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各党建相关部门组织的校级党建活动;在年度党员评议中总评为“优秀”。

注:推荐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的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党员标兵均采取自愿申报方式,向对应的二级党组织提出申请;凡参选样板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标兵的,请填写并报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请表》《上海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申请表》《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员标兵申请表》(详见附件1-3);另均需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以写实为主,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申请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至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二)评选

研究生党员标兵的评选由各学院自行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4。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评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集中遴选报送,推荐时要坚持标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研究生公认度。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候选材料每个学院限额各报送1份,统一参加学校终评答辩会。

(三)材料报送

相关申请表须A4纸打印,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同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事迹材料,2寸蓝底证件照)于1125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相关纸质材料请于11月25日前报至学生活动中心203

(四)复核和公示

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届时集中公示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五)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向获评的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1-55275438


附件1-4.docx

 

上海理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

2024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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